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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非法“占中”案宣判,“占中九丑”全部有罪

  (二)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

  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脱罪

香港非法“占中”案宣判,“占中九丑”全部有罪

  今日非法“占中”案正式宣判,据香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香港民间团体“香港岛各界联合会”“保卫香港运动”今早便于法院外请愿,他们高呼“违法‘占中’煽‘独’累港”等口号,要求法院依法严惩“占中”策动人,以维护香港法治精神。

 

  曾是陈健民学生的“90后”教师穆家骏也直言,陈、戴身为学者,却公然教年轻人违法,衍生出一批“港独”、暴力组织,令人失望,他怒问:“肆意牺牲他人权益而得来的所谓‘公义’,有何公义可言?”对于非法“占中”令香港社会日益撕裂,“工记小花”陈颖欣质问一众非法“占中”搞手:“为什么不让自己的子女去‘违法达义’,却让别人去做炮灰?”她愤怒表示,违法者必须付出代价,期待法庭裁决伸张正义,给年轻人正确指引。

  (三)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

  去年11月19日-12月14日期间,BT页游sf,非法“占中”就9名被告被控“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等罪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审讯。但在案件去年11月正式开审后,9名被告却宣称罪名太重,是政治检控,全部表明不会认罪。

  (六)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

  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罪成

  朱耀明:脱罪

  戴耀廷、陈健民、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罪成

  据“香港电台网站”9日报道,非法“占中”3名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被裁定“串谋公众妨扰”罪名成立,“煽惑他人煽惑作出公众妨扰”罪名不成立;至于“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名,戴耀廷、陈健民被裁定罪名成立,朱耀明则被判无罪。

  黄浩铭:罪成

朱耀明(左起)、戴耀廷、陈健民(来源:香港《文汇报》)

  (五)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

  2014年9月28日,以戴耀廷等为首的乱港分子,在外国势力及乱港传媒配合下,发动长达79日的违法“占中”,对香港社会造成严重损失。香港《大公报》在报道中直指,非法“占中”造成香港社会撕裂,受误导的示威者,以争取所谓的“真普选”为名,冲击特区政府管治、侮辱攻击警察,“占中三丑”(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三人)信誓旦旦的“爱与和平”变成空话,赤祼祼的“恨与暴力”尽现世人面前,为“港独”冒起埋下祸根。而这场“占中”风波带来的深远祸害,最终的沉重代价是由普罗巿民埋单。

  香港“橙新闻”在8日的报道中援引了多位香港立法会议员、法律专家对此事的分析。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执行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认为,对于知法犯法的人法院必须对其定罪,才能彰显公义,保卫法治。在控罪合适下,对早知属知法犯法的戴耀廷和一众非法“占中”发起人,定罪是法院唯一选择。

 

香港非法“占中”案宣判,“占中九丑”全部有罪

  香港执业律师、立法会议员张国钧表示,非法“占中”事件发生至今已有很长一段时间,很多人都希望可以还社会一个公道,见到一个合乎公义的裁决。今次案件裁决,法庭的审讯、判决可以让社会各界对非法“占中”事件有更深入的了解,对一些违法达意、“公民抗命”的说法提供一个法律的角度让大家参考。

  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罪成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张丽媛 齐潇涵 付国豪】香港法院今(9)日对非法“占中”始作俑者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等9人就“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等6项罪名作出裁决。

  (一)串谋作出公众妨扰

请愿现场图(来源:香港《文汇报》)

  (四)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

  2014年12月,非法“占中”的3名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和朱耀明向警方自首,表明会承担法律责任,承认“可能”违反《公安条例》。台湾“中央社”在对此的报道中称,这形同宣布终止“占中”运动。但有专家认为,这不过是场“政治秀”。2017年3月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等9人被落案起诉。

  综合港媒消息,裁决情况如下: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梁美芬认为,非法“占中”发起人不明白也不了解《基本法》和香港法律,也低估了特区政府执法决心,今次案件反映香港是法治地区,违法者要面对法律后果,无论是谁也一样,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李永达:罪成

  黄浩铭: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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