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打造一批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指导机构和服务机构。
调研:婴幼儿照护政策、监管基本空白
结合外地的经验和本地的实际情况,调研报告中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建议。建议自治区成立广西婴幼儿照护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问题。
为推动出台广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相关文件,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发改、教育、财政、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总工会等部门,分别赴上海市以及区内的南宁、柳州、桂林等6市,开展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调研。
建议落实专项资金投入。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人员的新建、运维、提升。同时,建立监管机构负责今后的日常监管、巡查、相关服务机构准入等工作。自治区、市、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可以增加“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的工作职能,加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的牌子,增配一批工作人员。
此外,还可以积极争取教育部门进一步统筹公办幼儿园和示范性幼儿园资源,逐步恢复收取2—3岁婴幼儿进入幼儿园。
调研结果显示,目前6市3岁以下婴幼儿以传统的家庭照护为主,最新网页游戏私服,主要由祖辈、亲戚或雇请专职保姆参与日间照护,部分地区存在家庭婴幼儿寄托点。家庭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呼声大,特别是无法进行家庭照护的双职工家庭。
建议:公办幼儿园逐步恢复收取2-3岁幼儿
由于幼儿照护和学前教育并没有纳入义务教育,政府在3岁以下婴幼儿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投入不足,相关法规政策及监管基本空白,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缺失,存在监管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