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顺利生下男婴仅3天,医生告诉王女士孩子吐奶要治疗,王女士没想到,孩子入住新生儿科不久竟死亡,认为医院没尽到责任,诊断错误,王女士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告上法院,索赔39万余元。
医院在患儿出现缺氧症状和体征时未能早期及时予以吸氧等处理,表明医院在对患儿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医疗过错,与患儿最终死亡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程度介于轻微与次要因果关系程度之间。
王女士夫妇诉称,3月3日早上,一名医生说婴儿有一点吐奶,安排住院观察,王女士随即为儿子办手续住进了新生儿科。此时正值医院换班,另外一名医生上班后便为婴儿输液,在输液过程中,医生告诉王女士说婴儿心跳有些快,其他正常。当天下午,在病房外等候消息的王女士突然接到医院电话,说婴儿正在抢救,后抢救无效死亡。
丰台法院根据鉴定报告评定责任程度的参考意见,结合案情实际情况,酌定被告承担25%的赔偿责任,一审判决佑安医院赔偿王女士各项损失23万余元。
法院在审理期间,进行了医疗鉴定。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认为,BT网页游戏私服,患儿早起出现吐奶时医院予以观察符合诊疗常规,但在3月2日停喂一次后吐奶未见好转,并出现多次吐黄绿色黏液情况下,未予充分考虑可能存在消化系统疾病,进行相关检查。
王女士说,从接电话到孩子死亡太突然,没有任何先兆。事后她要求医院说明情况,但医院一直躲避,直至8日,院方才给出一份院内专家讨论意见,认为婴儿是新生儿营养代谢性疾病和生长发育不全。尸检结论为:因胃穿孔继发急性纤维素性腹膜炎,导致感染中毒性休克,最终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记者上午获悉,丰台法院一审认定医院诊治过程中存在不足,需承担25%的赔偿责任,判决佑安医院赔偿23万余元。
此后,因认为医院照顾不周,主观上不细心,客观上对孩子症状估计不足,诊断错误,导致孩子死亡,王女士夫妇起诉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等39万余元。
2013年2月28日,王女士在该院做剖腹产,顺利产下一名男婴。孩子出生后一直在观察室,医院记录母子一切正常。
佑安医院辩称,婴儿出生后生命体征平稳,3月2日有呕吐,呕吐物有超变态网页游戏,稍有腹胀。3月3日早晨8时,医生告诉家属“新生儿呕吐不排除先天性代谢性疾病,先天性肥厚性幽门梗阻”,但患儿病情变化极快,很快出现病危症状,抢救无效死亡。经筛查证实,患儿存在遗传代谢性疾病,临床上不易发现。孩子死亡非医院不当医疗行为引起,不同意赔偿。
2012年4月底,王女士怀孕后到佑安医院做孕检并建立孕检档案。王女士说,她在怀孕期间一切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