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傍晚时分,一名男子潜入居民家中,用红领巾蒙面,持刀要挟小女孩,让她说出保险箱密码,实施抢劫。日前,这名实施抢劫的男子左辉被宝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宝山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左辉今年刚满20岁,超级变态网页私服,去年随母亲来沪打工。今年8月11日晚,他带了把匕首骑车来到某小区。当路上行人开始稀少,左辉用嘴咬住匕首,翻过围墙,顺着一户别墅外落水管爬上二楼平台,钻窗进入该别墅内,到处翻找财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左辉的盗窃行为中因为掺杂了暴力行为,其性质已发生改变,符合抢劫罪构成要件。考虑到左辉系入室抢劫、被劫持者为10岁女孩等多方面因素,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此时,在三楼书房内打电脑游戏的主人家10岁女孩起身上厕所,左辉听到动静,便随手拿起一条红领巾蒙住面部,趁小女孩不备用刀抵住了她的颈部。小女孩不敢声张。随后,左辉将小女孩带回房间威逼其说出家中保险箱密码及财物存放处,后因小女孩不知情,左辉遂将小女孩反锁在三楼书房内,并在未翻找到财物的情况下逃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