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证据表明三次点击原则真的成立吗?未必。在用户界面工程公司(User Inter-face Engineering)发表的一项研究中,约书亚·波特(Joshua Porter)表示,点击次数和在网页上完成某项任务没有相关性。实际上,他发现许多用户如果觉得每次点击能帮助自己不断接近所要寻找的内容时,最多愿意点击25 次。波特指出,最常见的用户抱怨是,要花很长时间才能找到某个产品。“然而这些抱怨实际上并不是针对点击次数,”他写道,“这些抱怨针对的是无法找到想要的东西。如果用户找到了想要的东西,他们不会抱怨点击的次数。”
乔纳·莱勒(Jonah Lehrer),于哥伦比亚大学主修神经学,在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获得者埃里克·坎德尔(Eric Kandel)的实验室里做过有关记忆的生物学研究实验。
可是还会有一种难以预料的情况。分类法在缩小最终考虑集到可控数量时效果显著,比如缩小到三四个选项,但如果点击了所有相关类别后,我们得到的还是30 种咖啡豆或者20 种医保方案要怎么办?在这些情况下,最终的考虑集还是太大,所有的可能性还是会让我们不堪其扰。要解决这个问题(也是许多在线零售商面临的问题),我们需要试验一种更新颖的解决方案,也只有在这个充斥着屏幕的世界才能实现的方案。
目前担任加利福尼亚数字助推计划(California Digital Nudge Initiative)的首席科学家。关注网络行为,研究人们在面对屏幕时的不同思考方式,希望能够利用这些知识来设计更有效的信息与选择框架,从而提高人们的决策水平。
如果这个定律成立,那它对于任何采取分类法的选择架构都会持强烈的批评态度,因为每个分类选项就是一次点击。当我把咖啡选项控制到可以管理的考虑集时,比如点击到最吸引人的那些类别时,就几乎用尽了规定的点击数。我就不会再有精力去选择一种咖啡了。我想这个三次点击原则可能也是亚马逊继续在其搜索页面上提供很多选择的原因之一吧。毕竟,这家公司从“一键下单”的购物按钮专利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它非常在乎最小化你的点击次数。
什洛莫·贝纳茨(Shlomo Benartzi),行为经济学领域的领军者,毕业于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经济学专业,康奈尔大学约翰逊管理学院博士,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安德森管理学院教授及行为决定研究组联合主席。
为什么在手机上购物的人,常常高估商品的价值?为什么利用网络订餐,人们更容易选择热量高的食物?为什么网站上明明提供了所有选项,人们却还是选不到最佳的方案?
目标不应该是减少点击次数,相反,网站应该力图让每一次点击都有用。我可以改写一下定律,变成“三次无效点击”理论,因为无效点击显然会赶走用户。研究表明,点击类别能帮助我们分解过多选项,得到便于管理的考虑集(传统意义的考虑集常常会受到广告的强烈影响),然后就能找到最符合我们需求的产品。
屏幕正在改变我们的思考方式,让我们变得更冲动,更容易根据直觉做出反应,进而做出错误的决策。在《屏幕上的聪明决策》一书中,什洛莫·贝纳茨教授通过引人入胜的实验及案例,bt网页游戏sf,揭示了究竟是什么影响了我们在屏幕上的决策。
至少在一些界面设计师眼中,三次点击原则被奉为行业圭臬。
《屏幕上的聪明决策》 还告诉我们,屏幕上蕴含着大量商机,谁能够率先掌握设计调整屏幕引导客户做出聪明决策的方法,谁就能够抓住新零售时代的风口。
(原标题:三次无效点击原则)
《屏幕上的聪明决策》 告诉我们,只要用对工具,善用字体、色彩、热点位置、淘汰分类……只需一些微小的改变,就可以轻松解决我们面对屏幕常犯的错误,创造出有助于思考的屏幕世界。
牛津大学罗兹学者(Rhodes scholar),关注20世纪的文学艺术,对艺术与科学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
2004年入选《金钱》杂志(Money)评选的年度杰出人物,2005年又荣获美国教师退休基金会(TIAA-CREF)保罗·萨缪尔森奖。 (原标题:三次无效点击原则)
《连线》杂志特约编辑,《纽约客》杂志长期撰稿人,《华尔街日报》专栏作家。著有畅销书《想象》、《普鲁斯特是个神经学家》。
这条定律解释起来很简单:用户会逃离任何在三次点击内无法完成某项任务的网站。虽然这条规则制定的时间要追溯到拨号调制解调器和移动网络覆盖不成规模的时代——网页似乎永远加载不出来,要么就索性没有反应,但它当时仍有广泛的实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