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修订,按新修订的《条例》要求,2002年10月,首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立,同年12月,设立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决策机构和管理执行机构正式建立。中心成立后,东莞市积极拓展住房公积金业务,完善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和监督各个环节制度建设,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快速的发展轨道。
①制度覆盖面更广。缴存人数从2002年的7.94万人、政府机关和国企单位占比90%多,到2018年的171.12万人,非公单位占比90%多。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支持港澳台同胞缴存并享受贷款权利后,我市有1184人缴存、23人使用贷款,制度惠及面不断扩大。
在兼顾企业成本压力、落实降成本行动计划的同时,市公积金中心将持续做好普法宣传,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机制,利用行政执法系统提高执法效能,妥善处理职工追缴维权诉求,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配合省、市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持续打击“骗提”“骗贷”“违规拒贷”公积金等行为,保证公积金的合法、公平使用。
不忘初心,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回顾过去20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助力万千职工家庭实现住有所居、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进程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展望新时代,公积金中心已明确新航向,为助力“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整装再出发。
目前,缴存开户、汇缴、人员增减变动、租房提取、物业管理费提取等高频业务均可网上办结。其中,缴存业务除个别特殊业务外,已实现100%网上办理,提取业务网办率达79%,贷款业务网办率更是高达86%,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2018年,市公积金中心通过住建部“双贯标”验收,在广东省率先实现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直连功能”,是全国唯一做到不停业直连平台的城市。
年初,市公积金中心按照东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执行力建设的部署要求,层层发动,明确了执行力建设的发力点和落脚点,制定了《2019年深入推进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全面加强执行力建设方案》。该方案紧紧围绕东莞市委“1+1+6”工作思路,紧扣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公积金工作与城市发展建设相结合,超变态网页游戏大全,着眼于更好地发挥公积金制度在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等方面的效能作用,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分工明确、时序清晰。
砥砺前行,改革创新信息先行
截至2018年底,全市缴存单位4.16万个
年内,市公积金中心将推进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政策落地;接入“粤省事”移动民生服务平台,打造手机公积金综合服务系统;引进微信、支付宝人脸识别功能,手机“刷脸”即可办理业务;落实公积金窗口进驻市民服务中心和相关镇综合服务中心,实现“一门式一网式”服务,让群众办事更舒心、更便捷;深化信息共享,进一步减证便民,加速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公积金信息一体化建设。
东莞市公积金中心坚持以广大缴存职工普遍受惠为出发点,不忘初心,先后创设了广覆盖的缴存政策、人人可提的宽松提取政策、应贷尽贷的贷款政策,不断提高缴存职工的获得感。
②贷款政策更优。最高贷款额度从2002年的38万,提高到2018年的120万;贷款条件从缴满12个月减少到6个月,范围从本市缴存职工可贷扩大到异地缴存职工可贷;贷款利率相当于商业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66%。为更多地惠及中低收入家庭,保障住房刚需,2015年实行新的可贷额度计算方法,确保控高保低的同时实现资金动态平衡。
展望未来,助力大湾区建设
20年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成长中逐渐走向成熟,制定并颁布一系列适合东莞自身的缴存、提取、贷款等管理规定,建立一整套考核、内控机制,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机制、政策体系、服务质量、队伍建设日臻完善。截至2018年底,全市缴存单位4.16万个,缴存人数171万人,缴存总额856亿元,提取总额542亿元,累计发放贷款8.46万笔、326亿元。有归集银行8家,贷款业务委托银行18家,银行服务网点997个,各项主要业务指标位于全省前四。
③职工获得感更强。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1999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累计支付缴存职工利息32.91亿元;提取方面,2016年新增物业管理费提取,2019年新增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并提高租房提取比例上限至70%、额度上限至1800元;落实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年以来为企业减少成本约13.73亿元。值得一提的是,全市已有8万余户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其中2014年以来,公积金贷款已为2.8万余户家庭节省购房利息共35.31亿元。
东莞市公积金中心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通过提质增效来方便办事群众。2008年9月,自主研发的公积金缴存审批系统及贷款、提取业务管理系统正式运行;2010年开发跨行还贷委托提取系统并投入运行。为适应信息化转型发展,2014年启动公积金信息系统三期工程建设,当年6月启用新的业务管理系统;2015年4月启用网上办事大厅,开通网上自助服务平台;2016年启用智能客服“百事通”,开通微信公众号及自助服务一体机;2017年5月启用全国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开发启用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和资金管理系统;2018年完成网上办事大厅升级改造,并与建行联合推出智慧柜员机,线上服务渠道及服务内容不断丰富。
1991年5月,上海率先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此后在全国推行。1999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当年5月,东莞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工作由市房改办负责。
东莞市公积金中心各项业务发展将以助力“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为目标,做到大湾区公积金政策最优、服务最优,力争在“住有所居”民生事业中作出公积金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