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聂之眼”事件发生后,甘孜州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要求理塘县检察院安排干警赴“格聂之眼”实地调查、取证,并进行全程指导。经了解,鉴于行政机关已对涉事游客进行相关处理,理塘县检察院向理塘县林草局、喇嘛垭乡人民政府发出了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履行法定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草原植被,并加强格聂景区重要景点的保护。
封面新闻 记者 田之路
今年“五一”期间,四川甘孜州“格聂之眼”被成都一群自驾车队破坏,引发网络热议。车队领队返回理塘接受调查后,做出书面检讨并道歉。8月7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事件发生后,甘孜州检察院发挥其公益诉讼职能,加强了对“格聂之眼”的保护,目前景点周围植被恢复良好,重现生机。
“格聂之眼”位于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海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格聂景区,是海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格聂景区的核心景点,海拔4000多米,生态极为脆弱。今年“五一”期间,来自成都的一自驾游车队到“格聂之眼”游览时,游客驾车围绕“格聂之眼”拍照过程中,数辆越野车对高寒草皮、植被反复进行碾压,并拍摄视频上传至社交网络,在国内外引起了严重影响。
经勘测,约1.8亩植被遭受车轮反复碾压,为“格聂之眼”戴上了“黑眼圈”,不仅对大自然赐予人类的奇观造成重大破坏,还极大的损害了高原自然生态系统。
7月,当地政府按照检察机关要求,网页游戏私服,一是对“格聂之眼”景点周围设置了约1500米防护栏,此措施能有效防止车辆进入该草原,并在交通要道醒目位置设置了8处标示标牌,提醒过往游客爱护草原、保护草原;二是在旅游高峰期要求“格聂之眼”景点所在“村两委”安排专人轮流值班,提示游客文明旅游,并在前往“格聂之眼”景点必经公路两旁设置了6处保护草原生态的标示标牌;三是在“格聂之眼”景点附近制作了劝导文明旅游标示标牌。通过无人机航拍的全景照片显示,目前,“格聂之眼”景点周围植被恢复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