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王润生已被追逃,也算将这一令人啼笑皆非的“李鬼律师”事件导入了纠偏路径。
追逃之外,有些疑问也需要解开:王润生凭借合伙人郭燕“与市、区两级法院领导的特殊关系”,把办公场所设在法院办公楼内;郭燕因诈骗罪被拘捕判刑后,他创办的法律服务二所却未受牵连……这些只是形式审查的锅吗?
“李鬼”长期扮成“李逵”打官司,虽是极端个案,但暴露出的漏洞仍需防范。
从案情还原看,“传奇假律师”王润生非但没能帮王力军成功辩护,还成了“铸冤”的一部分。当地一审法院判决王力军有罪,引用的是过期规定,他当时并未指出,二审宣判王力军无罪,则未经其手。故而,他与这起大案有关联,却对错案纠偏无功,起到的也是反作用。
□吴真晗(学者)
毕竟,报道提到,王润生在当地除了以“律师”身份代理案件外,还经常向当事人索要“活动经费”打点相关人员;在代理“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案”中,就一度向王力军要了2万元“活动经费”。这仍待查证,若其属实,难免引来视若不见的嫌疑。
几年间,身为“假律师”的王润生曾代理数起案件,其中就包括入选了最高法“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的“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案”一审。该案主审法官表示,当时确实没看出他所持的是假证。
一家之言
对于律师身份的真假,可以在司法部门的官网上查询执业资格、律师所信息,但在司法实践中,司法部门对律师资质多采取形式审查——通常而言,律师是受当事人之托,当事人先知悉对方有无诉讼代理人身份再委托。鉴于此,很少有司法机关在辨认律师真假这个基础性工作上大动干戈。
持着假律师证、靠着虚构的律师事务所,频频出入当地公检法机关帮人代理案件,办公场所曾多年设在法院办公大楼内……据报道,近日,随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对其追逃,内蒙古“传奇假律师”王润生的事迹引发广泛关注。
“传奇假律师”的确是极端个案,不必因此去否定司法部门的核验方式和律师群体。但这暴露出的瑕疵乃至漏洞,仍需要加以注意和防范,别让王润生们在“法眼”面前逃得太容易。
采取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有着客观合理性,不必被苛责。但考虑到有“传奇假律师”王润生这样的前车之鉴,BT页游,再联系到时而有假律师浑水摸鱼,部分司法机关不妨在律师资质核验中多用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