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是2018年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创投税收优惠政策定调:“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税负有所下降、只减不增” 。
中央文件:完善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税收政策
这次会议明确了从2019年1月1日起,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二选一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来说,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税率为20%;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按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其中,“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表明两层含义,一是国家重视创投基金发展及税收政策对其发展的重大促进作用,二是要抓紧完善支持性的税收政策。
新政出台后,引发创投圈热议。通知发布的一个月内,多位业内专家和创投企业人士表示,对于20%创投税收优惠,有几个网页游戏私服推荐比较集中。
难点6:政策执行期满5年后如何延续?
一些创投企业表示,由于没有预知未来的能力,三年一选让他们很为难,有可能出现选错而税负明显增加的情况。
新鼎资本合伙人张驰认为,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问题在于,同一主体投资的多只基金盈亏不能打通。纳税主体是个人合伙人,假如一个人投资了10只私募基金,8只亏损、2只盈利,根据现行政策,2只基金的盈利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8只基金的亏损却不能抵扣,这对于个人合伙人来说不公平。现行政策未穿透到个人合伙人层面,只到有限合伙人层面。
相应的,创投基金在整个存续期内可能会有一些年份会产生亏损,如果选择了20%的所得税率,也意味着以后的盈利不能先用来弥补之前的亏损。
有创投人士表示,这个问题不能解决,或许只能把部分盈利的项目推迟到创投基金结算的那一年再兑现收益,但这样做不仅难以把控,而且可能面临更多风险。
国科嘉和管理合伙人王戈表示,现在私募基金本身就存在退出难问题,能不能退出、什么时候退出、什么价格退出等,都存在不确定性。现行政策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一些支出不能抵扣、亏损不能跨年结转,条条框框太多,实际执行下来优惠力度降低。
举例来说,假设一只创投基金7年时间不扣除费用和业绩提成的收益率为100%。正常情况下创投基金一年费用率大多在2%到3%之间,那么扣除费用和业绩提成(以20%计)后,实际每年收益可能不到10%。也就是说,费用加业绩提成合计占到收益的三四成。
因此,创投机构人士建议,如果在20%所得税的政策基础上,能把部分管理费或业绩报酬从中抵扣,可以明显降低实际税负比例,也有利于创投基金的长远发展。
国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岩表示,除了基金新设且3年内可能不进入退出期或基金预期收益严重低于市场水平的情形,大部分创投基金会选择20%的税率,因为退出的偶发性增强导致基金倾向于选择高收益退出时更加节税的方案,即使收益极低,20%的税率也不会过多增加税负,以3年为周期很难判断基金的未来。
国常会定调:创投税负只减不增
20%创投税率的另一个难点在于亏损不能跨年结转。
《通知》中规定,该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共5年。
根据《通知》,创投基金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税率为20%,但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在内的其他支出不得在核算时扣除。
浙商创投董秘、合伙人陈轶表示,监管层意识到了投资项目有盈利同时也有亏损的事实,但亏损不能向以后年度结转却使这个进步大打折扣。
2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这一重要文件提出,要积极推动地方各类股权融资规范发展。积极培育投资于民营科创企业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早期投资力量,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
信永中和财税合伙人赵卫刚表示,三年一选确实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多数情况下20%的税率税负更低,虽然理论上也存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更合算的可能性,但实际操作中不确定性太大,基金的盈亏、盈利数额、盈亏时点都不好预测。因此,选5%-35%的超额累进税率是赌博,选20%的税率相对安全一些。
补税消息在8月末被曝出后,引发创投圈震动,业内纷纷呼吁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来促进创业投资的发展。
2018年8月,国税总局稽查局在对各地股权转让的检查工作中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对投资类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人按20%的所得税率征税,这不符合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按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税,网页游戏私服发布网,要求地方纠错。
为促进创业创新,这次国常会决定,保持地方已实施的创投基金税收支持政策稳定,由有关部门结合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按照不溯及既往、确保总体税负不增的原则,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
王戈表示,目前的税收政策没有完全穿透。在私募基金投资的过程中有一种普遍现象,即自然人不直接参与基金投资,而是将其汇总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让有限合伙企业作为LP投资。但目前的税收政策仅到基金或机构层面,对于LP中需再次穿透至个人的税收政策仍然没有明确。
难点4:税收穿透
张驰进一步表示,在美国是按家庭整体全年收入所得统一征税,而不是看某个单项,因为单项投资有赚有亏,按单项收税不够合理。但统一征税体系会比较复杂,需要个人申报所有收入,从技术上来说目前在实操层面还存在困难。
难点3:清算撤资损失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春节后,有一个重要的中央文件再次提及创投税收问题。
第一次是2018年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创投税收问题表态:“不溯及既往、确保总体税负不增”。
在采访中屡次被提及的还有税收穿透的概念,涉及个人合伙人综合税负等问题。
《通知》规定,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20%税率)或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5%-35%超额累进税率)后,3年内不能变更。这实际上限制了创投企业二选一的空间。
难点2:亏损不能跨年结转
随后,国务院常务会议两次关注创投基金税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