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法规完善,日本对违法处理垃圾的处罚力度也很重。
在德国,很多大型超市门口都有一个回收机,把可乐瓶、啤酒瓶等投掷进去,机器就会自动吐出现金抵用券,消费者可凭此前往收银台兑换现金,或抵扣在超市内的消费。
墨西哥也有类似的“垃圾换食品”措施——居民可携带矿泉水瓶、空牛奶盒等废弃物到指定地点换取积分,积分达到一定数量,就可兑换食品和日用品。
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驾护航,超级变态网页私服,是日本垃圾分类回收工作的成功经验之一。
然而,单纯的惩戒性措施成本高、效果差,更由于引起民众反感而在培养垃圾分类意识方面收效甚微。
为此,瑞典政府决定先将垃圾分类引入学校,从学前教育阶段就普及垃圾分类的知识,教育孩子们如何进行垃圾分类,然后再由他们回家“监督”家长科学分类投放垃圾,收到了不错的效果。
从上世纪70年代起,日本相继颁布了《废弃物处理法》《家电回收法》《食品回收法》等与垃圾分类相关的法律法规,从宏观到微观细致地规范垃圾分类处理。
《废弃物处理法》规定:胡乱丢弃废弃物者最高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万日元;如胡乱丢弃废弃物者为企业或社团法人,将重罚3亿日元。
开始时,大部分没有垃圾分类习惯的瑞典家庭依然将各种垃圾全部扔进垃圾箱内,为此政府不得不安排监督员在各个社区的垃圾站前“站岗”监督,对不按规定丢弃垃圾的行为进行处罚。
为了鼓励民众参与垃圾回收,既要有惩罚的“大棒”,也得有奖励的“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