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力营造和谐、自然的生态环境。
四、武清区曹某阳等人非法狩猎案。10月1日,公安武清分局将涉嫌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曹某阳等3人抓获,并在其驾驶的车辆内查获27只野生“三有”鸟。随后,民警在曹某阳家中查获其捕获的野生鸟类,收缴猎捕工具诱鸟器3部、捕鸟夹6只及粘鸟网。目前,曹某阳等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一、河北区李某亮等人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案。根据群众举报,9月26日,市公安局环食药保卫总队、公安河北分局会同森林公安局,在河北区建昌道一出租房内打掉一个非法猎捕、交易野生鸟类犯罪团伙,抓获李某亮等4名犯罪嫌疑人。经查,李某亮伙同刘某铭从张某欣处购买了一批非法猎捕的野生“三有”(有重要生态价值、有重要科研价值、有重要社会价值)鸟类,并将其中一只蓝喉歌鸲以1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李某伟。目前,李某亮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五、滨海新区赵某利等人非法狩猎案。9月20日,滨海新区公安局民警在滨海新区双桥乡巡查时,发现一名形迹可疑男子,遂上前进行盘查。经查,该男子驾驶的车辆内有捕鸟工具及一只红喉歌鸲,民警又在附近发现架设的捕鸟网及其捕获的野生鸟类20余只。9月23日,赵某利同伙赵某华投案自首。目前,BT页游sf,赵某利等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韩雯 孔琳 樊晓慧)
为了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让天津成为野生鸟类迁徙补给、繁衍生息的天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生态环境局等10部门不断深化密切协作工作机制,市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以打促防、以打促稳”,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捕、养、售、运、食”五个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切实保护我市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典型案例
二、滨海新区杨某等人非法交易濒危野生动物案。9月20日,市公安局环食药保卫总队、滨海新区公安局会同森林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非法交易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收缴各类野生动物27只。审讯时,杨某交代部分濒危野生动物是从赵某韬处购买。9月24日,赵某韬被抓获归案。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工作中,突出排查重点,加强对我市野生动物的自然保护区、栖息地、停歇地、繁殖地和候鸟迁徙通道以及湿地、水库、森林、山林等巡逻防护,强化花鸟鱼虫市场、养殖场、库房等重点部位、场所的检查、排查;加大打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集中精力警力,确保追根溯源、循线深挖,切实做到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出重拳、下狠手;加强协调配合,密切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有效衔接、齐抓共管;深化警民协作,加强与护鸟志愿者和野生动物保护组织机构联系,畅通沟通渠道,切实做到对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打早、打小、打苗头;强化宣传发动,持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通过以案释法,教育人民群众,警示不法分子,不断提升公众爱护野生动物、抵制非法交易自觉性,形成多方参与、全民保护的良好局面。
三、宁河区杨某明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9月30日,公安宁河分局民警在宁河区丰台镇拦检一形迹可疑车辆时,在车后备箱内查获鸟笼1个。经查,车主杨某明在宁河区西淮沽村农田架网捕鸟,民警将其捕获的野生鸟类全部查获。目前,杨某明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昨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我市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工作情况,并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据介绍,自今年9月份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结合秋季禁猎期工作实际,加大检查排查和打击防范力度,检查重点地区、部位、场所769处,破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2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公安机关提醒,捕杀、售卖、购买、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均触犯了刑法,最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