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之规定,饮酒后驾驶车辆的,处以扣留驾驶证6个月,扣12分,罚款1000至2000元。吴某将面临严峻的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19日上午,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三大队民警在乐宜高速五通桥收费站开展“安全行车大检查”工作,在对一位小车驾驶员进行检查时,依稀闻到酒味,难道是酒驾?
当天上午10时许,民警在对一辆银色大众小车驾驶员进行检查时感觉到有酒味,随后对该驾驶员现场进行了简易酒精棒测试,显示其饮酒驾驶,经询问,驾驶员承认自己当天凌晨喝了酒,其涉嫌饮酒驾驶。
据吴某陈述:当天凌晨,他和朋友吃宵夜时,喝了5瓶啤酒,他以为上午开车已经没事了,结果一查还是酒驾。
提醒大家,盛夏已至,亲朋相约喝夜啤酒的情形增多,喝酒后可以找人代驾,待酒精充分代谢后才能自行开车。饮酒驾驶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请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罗晓玲)
民警将该驾驶员带至大队,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50.4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驾驶人吴某30岁,乐山市中区人,bt网页游戏,从苏稽收费站上高速,前往五通桥区见朋友,一下高速就被民警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