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隆重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五十五周年、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十五周年,從今天開始,《法制日報》在一版推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創新實踐亮點展現”專欄,敬請關注。
今年4月初,《法制日報》多名骨干記者在總編輯的帶領下組成報道組,展開了“‘楓橋經驗’在浙江”的大型主題採訪活動。報道組首先奔赴“楓橋經驗”的發源地浙江省諸暨市楓橋鎮,尋訪一個叫陳柏雲的普通人,正是這個陳柏雲的父親陳友堂在55年前和當地的干部群眾一起創造了后來聞名於世的“楓橋經驗”。在此后一個月的時間裡,《法制日報》“楓橋經驗”報道組,走遍了浙江的山山水水、社區村鎮,從互聯網之都——杭州,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桐鄉﹔從實現社會治理物聯網管理的溫州,到青山綠水、祥和宜居的余村﹔從以網格化管理實現矛盾不出村、不上交的台州,到衢江創設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法制日報》的記者們在浙江的大地上記錄並書寫“楓橋經驗”半個多世紀的發展與變遷。之后,在半個多月的時間內,《法制日報》在一版顯著位置連續推出十七篇組報道,將“楓橋經驗新亮點”推向全國,創新的報道形式、生動的敘述方法,使“楓橋經驗”的創新實踐通過一個個鮮活的故事,感染、激勵、啟發了無數人。這組報道產生了巨大的社會影響。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黨的十九大更是把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衡量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一個重要指標,而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的基礎毫無疑問是基層治理。
1963年10月下旬,楓橋鎮的做法得到了毛澤東同志的肯定,“這就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並要求好好總結楓橋的經驗。當年11月上旬,在中共浙江省委工作隊和諸暨縣委共同署名的《諸暨縣楓橋區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開展對敵斗爭的經驗》一文中,首次將楓橋鎮的做法命名為“楓橋經驗”。
變的是形式,不變的是內涵﹔變的是方法和手段,不變的是靈魂和根本。正是這種變與不變,構成了“楓橋經驗”的辯証法,讓“楓橋經驗”成為中國基層社會治理的一面旗幟。今年春天以來,《法制日報》記者尋訪各地,採訪了多地的基層社會治理,一個共同的感受就是,各地的“楓橋經驗”可能要解決的問題不同,面對的人群各異,形式、方法、手段也各有差別,但其宗旨與核心都是以人民為主體的“楓橋經驗”之魂。
黨的領導、群眾路線與改革創新相結合,是“楓橋經驗”歷經半個多世紀的歲月洗禮,始終能煥發出旺盛生命力的根本原因。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進程中,需要充分認識“楓橋經驗”的理論與實踐價值,並從中發現國家與社會治理的真義。
於是,用一個個生動的故事,展現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的新亮點新成效新變化,從而生動而深刻地闡釋“楓橋經驗”半個世紀以來變與不變的辯証法,成為《法制日報》自4月起貫穿至今的重頭報道。為了講好“楓橋經驗”的新故事,為了探求“楓橋經驗”的前世今生,為了探尋“楓橋經驗”盛開全國的創新之花,《法制日報》記者的足跡遍布大江南北、長城內外、都市鄉村和多個領域。
我國基層社會治理首推“楓橋經驗”。“楓橋經驗”是具有中國特色、體現中國國情、反映中國實際的基層社會治理經驗。為此,我們選擇“楓橋經驗”作為破解國家治理問題的一次探索,庄嚴地回答一個時代之問。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准。“楓橋經驗”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層治理的成功經驗,經過55年的實踐與創新,充分証明了它在國家與社會治理中的獨特意義。
在改革開放的時代主題下,面對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情況、新問題,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堅持與時俱進,一方面把維護社會穩定作為第一要務,堅持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堅持以人為本,把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和水平,加快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作為切入點,為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另一方面,堅持依靠群眾、發動群眾,抓早、抓小就地化解民間矛盾糾紛的原則,努力做到組織群眾減少矛盾、依靠群眾化解矛盾、服務群眾預防矛盾。
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實踐是最好的老師。跨越55載的“楓橋經驗”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成功經驗,書寫了基層社會治理的偉大傳奇。(法制日報編輯部)
55年來,“楓橋經驗”始終不變。不變的是牢牢堅持黨的領導,始終尊重人民的主體地位,發動群眾、依靠群眾、將矛盾解決在基層,這是“楓橋經驗”的根本宗旨,也是“楓橋經驗”的內在靈魂,是“楓橋經驗”這棵參天大樹的根。
雖然“楓橋經驗”誕生在那個特殊的年代,有著明顯的時代特征,但它所蘊含的群眾工作理念和善治理念已經超越了那個時代,成為它歷經55載,歷久彌新、歷久彌堅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