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退役运动员进入健身休闲领域自主创业创新。支持各类中小微健身休闲企业、运动俱乐部向“专特新精”方向发展,开展专业经营,打造特新产品,提供精心服务,促进体育消费。(牵头单位:省体育局;责任单位:省工商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二十七)强化督查落实。
(八)发展传统武术运动,创建传统武术运动休闲产业带。
(十一)盘活现有体育场馆资源。
推进体育+教育。推动冰雪运动、山地户外运动、智力运动、科技体育等运动项目进校园,引导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健身休闲运动,培养学生体育兴趣和技能,全面提升中小学生身体素质。采取全员参与和青少年竞技体育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学校运动会,推动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依托健身休闲企业,建设健身休闲产业相关专业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拓展体育专业大学生就业渠道。(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二)发展目标。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培养用品制造、赛事筹划、运动康复、电子竞技等方面专业人才队伍。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对群众参与健身休闲的服务和引领作用。加强退役运动员转型培训,完善体育人才培养开发、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支持专业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从事健身休闲产业。鼓励街道、社区设立公益性岗位,吸纳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群众开展健身活动,按规定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依托省内高校,推进体育产业智库建设。(牵头单位:省体育局;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强化宣传推广,支持各级各类媒体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高群众健身意识和体育消费意识。创办具有大众性、趣味性的健身休闲竞技类电视节目及“健身休闲企业新星”评选颁奖活动,打造甘肃健身休闲节目品牌,提升群众健身休闲消费热情。(牵头单位:省体育局;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加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休闲绿道、自行车(轮滑)道、登山步道等健身休闲公共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形成10—15分钟健身圈。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建设体育健身综合体。依托资源禀赋,建设山地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自驾车房车营地、运动船艇码头、航空飞行营地、智能健身休闲驿站、智能健身步道、智能健身房等特色健身休闲设施。(牵头单位:省体育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环保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落实国家冰雪运动“南展西扩”发展战略,发挥我省存雪期长、境内雪山冰川资源丰富的优势,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开发利用我省的祁连山脉、秦岭山脉、六盘山脉冰雪资源,发展冰雪竞技运动,开展大众滑雪、滑冰、冰川探险活动。按照国家标准建设黄河石林滑雪场、临洮体育训练基地滑冰馆,推动冰雪竞技运动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建设体验型冰雪产业综合体,推动冰雪旅游,普及冰雪运动,形成竞技和体验相结合的冰雪运动产业带。(牵头单位:省体育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发展委、省环保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三、加强健身休闲设施建设
(十七)推动健身休闲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发展,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利用公共体育设施开展青少年运动技能培训。提高中考体育分值,将游泳、滑雪、滑冰等项目纳入体育中考选考科目,将学生专项运动技能等级和参加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举办赛事情况,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鼓励青少年提升运动水平,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体育比赛,强化身体素质。学生运动技能等级认定办法由省级体育、教育部门共同制定。(牵头单位:省体育局;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十三)培育健身休闲用品制造企业。
(十五)鼓励开展创新创业。
到2025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的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格局,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赛事,培育一批休闲运动特色产业区,建设一批健身休闲产业示范基地,创建2个以上国家级健身休闲产业基地,促使健身休闲更加便利、市场机制更加完善、政策环境更加优化、体育消费更加多元,同其他产业融合更加紧密,健身休闲产业总规模达到300亿元。
(二十一)加大各类经费投入。
四、培育健身休闲市场主体
(二十六)健全工作机制。
(十八)扩大健身休闲消费群体。
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14号)有关省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BT页游,对健身休闲产业给予扶持。采用PPP模式支持健身休闲企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把健身休闲产业纳入各级体育产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康养产业发展政策体系给予扶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开发支持健身休闲产业的信贷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围绕健身休闲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体育、财政、建设、税务、旅游、发改、统计、审计等多部门合作的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落实惠及健身休闲产业的文化、旅游等相关政策,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支持,研究部署重大活动和工作措施。各地要把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健身休闲发展专项规划。各级体育部门要加强职能建设,充实体育产业工作力量,推动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牵头单位:省体育局;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发展委、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省审计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加快推进甘肃丝绸之路体育健身长廊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每个市州要建成1场2馆1中心(即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或滑冰馆、全民健身中心)。每个县市区建成2场1馆1中心(即体育场、健身广场、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每个县至少建成1个社会标准足球场地(含县级公共体育场内足球场)。每个乡镇(街道)建成不少于开展4个体育项目的综合健身场馆。村级农民健身工程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省体育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制定健身休闲行业管理办法,加强体育执法,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完善行业诚信体系,逐步落实违法违规单位信息共享和公开制度。建立举报投诉受理处置机制,增强健身休闲消费投诉举报处置能力,不断改善健身休闲消费环境。(牵头单位:省体育局;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工商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健身休闲服务方面的规范和质量标准,不断提升技能培训、提供服务、活动管理、设施建设、器材装备制造等方面的标准化水平。按照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标准,建立健身休闲产业统计长效机制,各级统计部门和体育部门要做好健身休闲产业统计工作。(牵头单位:省统计局、省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三)发展冰雪运动,形成竞技和体验相结合的冰雪运动产业带。
(四)发展自行车和汽车摩托车运动,形成“丝绸之路”自行车和汽车摩托车运动产业带。
(十九)营造健身休闲消费氛围。
利用我省多样性的地理资源,大力推广登山、攀岩、徒步、露营、拓展、定向、汽车摩托车、自行车、马拉松等项目,加强山地户外运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山地户外运动精品赛事,开发山地户外精品路线,完善安全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推动形成河西走廊戈壁沙漠户外运动休闲区、陇东南生态运动休闲区、陇东医药养生武术运动区。(牵头单位:省体育局;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