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文化领域基本上实行由政府财政拨款支持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其好处是从事文化工作的人员不用操心经费来源,可以集中精力进行文化创造;其弊端是缺乏竞争机制,难以最大程度调动文化工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决定》提出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并提出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5年多来,我们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实践证明,《决定》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新突破符合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激发了广大文化工作者的创作热情,解放了文化生产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呈现出繁荣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