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也建议,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同时建立注重各类风险防范,防止出现各类群体性事件,落实培训费缴费时限,减少机构关门卷款“跑路”风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教育部基础司日前公布的2019年工作要点,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全面督查,构建长效监管机制被列入今年重点工作。对于政府而言,校外培训机构“跑路潮”或是面临的新监管困境。
他同时提出,针对一些地区存在的土地权属、设施硬件、教师资质等实际困难,应根据培训机构运营的社会反响、群众需求等综合考量,将监管和服务齐头并进,不搞一刀切,适度延长一些机构整改的过渡期,帮助其平稳有序过渡。
据深圳市消委会分析,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来自四方面,包括培训效果不如意、退费难、机构承诺不兑现和机构停运营对消费者造成损失等。比如,教育培训机构(尤其是英语技能、婴幼儿培训、艺术培训)经营者夸大教师学历、培训内容及效果、随意更改课时、合并班级、变更教学地点;格式合同中普遍存在不平等条款,对消费者权益进行过多限制,发生消费纠纷时,退费难、扣除费用多。
多头监管、监管空白等致教育培训成投诉“重灾区”
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最大限度避免商家“坑”消费者?深圳市消委会建议,提升现有预付式消费法律层级,明确监管职责。
制定综合性的预付式消费法律法规
据业内人士分析,校外培训机构“跑路”很大程度原因在于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但也不排除故意圈钱“跑路”的行为。
为何教育培训行业会成为教育投诉的“重灾区”?深圳市消委会分析认为,主要有四方面原因。
“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我们是不获全胜决不收手。”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表示。
广州市消委会认为,陈小姐通过网络贷款进行预付消费,交易中构成两个法律关系:预付消费法律关系和贷款法律关系。商家拖延处理陈小姐投诉的做法,间接带来消费者继续按月偿还贷款和支付利息的损失。简而言之,商家懈怠的态度加大了消费者的损失,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